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中心城规划区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府发〔2006〕15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驻市中央、省属企业: 《六盘水市中心城规划区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3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六盘水市中心城规划区垃圾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城市垃圾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垃圾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