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98号
《河南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 李成玉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河南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