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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2006年)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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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5-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06号
《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已经2006年1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周伯华
2006年3月22日
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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