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密政发〔2006〕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密云县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以下简称安全责任制),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县交通安全委员会是本县实施安全责任制的组织协调机构,根据市政府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对策和下达的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