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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形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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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沁政〔2006〕34号
【发布日期】 2006-05-07
【实施日期】 2006-05-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形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沁政〔2006〕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使用(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形象规范手册)的通知》(国人口发(2005)80号)和《河南省计划生育服务站(中心)形象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豫人口办(2006)2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形象规范化建设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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