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形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沁政〔2006〕34号
【发布日期】
2006-05-07
【实施日期】
2006-05-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形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沁政〔2006〕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使用(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形象规范手册)的通知》(国人口发(2005)80号)和《河南省计划生育服务站(中心)形象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豫人口办(2006)2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形象规范化建设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 span>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