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商务部确定安徽省为全国第一个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省。为密切配合全省试点工作的开展,积极稳步推进我市的试点工作,进一步积累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经验,提高农村现代流通业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5)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原则 (一)重要意义。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繁荣农村市场,振兴农村经济;有利于建立现代流通网络,改变不便利、不安全、不实惠的农村消费环境,让农民能够买到货真价实、物美价廉的工业产品,扩大农村消费,开发潜在农村市场;有利于健全顺畅的农产品销售体系,合理配置流通资源,以流通促进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二)指导原则。面向农业,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年实施;以市场为导向,注重经济效益,依托各种经济成份的大型骨干流通龙头企业,引导和鼓励各类中小流通企业有效整合流通资源,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初步建立高效畅通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形成城乡协调、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功能完善、流通有序、诚信和谐的农村市场体系。 二、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 (一)总体目标。我市在2005年开始启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从2006年起,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培育一批大型流通企业,发展一批遍布乡村的消费品、农资连锁店;建设一批标准化的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扶持一批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和出口基地。具体目标如下: 1. 大型流通龙头企业。培育省级大型流通龙头企业1个,市级大型流通龙头企业2个。 2. 消费品连锁经营。新建或改造乡村两级连锁超市、便利店100家左右,覆盖全市28个乡镇和15%左右的行政村。 3. 农资连锁经营。新建或改造农资连锁店120家左右,覆盖全市28个乡镇和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农资连锁经营额占全社会农资销售总额的50%以上。 4. 配送中心。一县三区均建有配送中心,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中心(或具备配送功能的连锁中心店)分别达到4个和6个左右,商品配送率达70%以上。 5. 批发市场。建设标准化的大中型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3个,其中绿色批发市场2个(国家级或省级、市级各1个),批发市场实现农产品销售额占农产品社会销售额的70%以上。 6. 农产品连锁经营。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企业2个,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25%以上。 7. 农产品出口。建设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1个,农产品年出口额比2005年翻一番。 (二)年度计划。根据全省2005年—2007年试点工作总体目标,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为重点,分年度组织实施。具体年度计划如下: 1. 2006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由2家发展到3—5家,并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试点地区由1县1区再增加1—2个区;将1个市级大型流通企业培育成省级大型流通企业,再培育1个市级大型流通企业;再建设或改造1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将1个省级农产品绿色批发市场培育成国家级农产品绿色批发市场;再新建或改造乡村两级连锁超市和便利店50家左右;再新建或改造乡村两级农资连锁店50家左右;再新建或改造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中心(或具备配送功能的连锁中心店)分别达到2个和2个。 2. 2007年: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稳定在5家左右,试点地区扩大到全市;再培育1个市级大型流通企业;再建设和改造1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