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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江县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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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府发〔2006〕27号
【发布日期】 2006-05-08
【实施日期】 2006-05-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江县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各部门:
  《通江县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办法(试行)》已经2006年3月31日县人民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五月八日


通江县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办法(试行)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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