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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鄱余二级公路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发改收费字[2006]479号
【发布日期】 2006-05-08
【实施日期】 2006-05-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鄱余二级公路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的批复


上饶市人民政府:
 你市《关于审批鄱余公路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的函》(饶府字[2005]309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波阳至余干新建公路收费还贷立项的函》(赣府厅字[2002]79号)、《关于同意余干县龙津大桥建设项目收费还贷立项的函》(赣府厅字[2005]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公路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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