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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府办函〔2006〕67号
【发布日期】 2006-05-08
【实施日期】 2006-05-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函〔2006〕6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省四届政协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提案。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政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核,转交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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