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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茅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思政发〔2006〕122号
【发布日期】 2006-05-08
【实施日期】 2006-05-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思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茅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思政发〔2006〕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委、办、局:
  现将《思茅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五月八日

思茅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村消防工作,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现按照《云南省农村消防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思茅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思茅市农村消防建设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动员发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新机制,把农村建设成为火灾少、损失少、人安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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