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茅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思政发〔2006〕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委、办、局: 现将《思茅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五月八日 思茅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村消防工作,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现按照《云南省农村消防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思茅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思茅市农村消防建设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动员发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新机制,把农村建设成为火灾少、损失少、人安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