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届吉林省中介招商暨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6]53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国家级开发区: 《首届吉林省中介招商暨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参会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一、按照方案要求选派代表参加会议,保证出席人数,并于5月12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会议筹备领导小组秘书处。 二、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按方案要求逐项落实各项工作。 三、会前要做好与投资中介机构的联系与对接。拟邀请投资中介机构参会代表到本地参观考察和洽谈的市(州)、县(市)、开发区,可直接向对方提出邀请,也可将计划报筹备领导小组秘书处统一安排。 四、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用自理。 五、请各市(州)、县(市)、开发区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