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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十一五”名牌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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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5-08
【实施日期】 2006-05-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十一五”名牌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延边州“十一五”名牌战略实施方案》业经州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规律的要求,以企业主体为市场导向,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将“名牌就是质量、就是效益、就是竞争力、就是生命”的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管理、营销的全过程,提升全州产业、企业和产品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快速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创立名牌产品的主体是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基础和原动力在企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创立名牌产品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质量求生存、创名牌求发展”的观念,用现代化经营理念管理企业,扎实做好创立名牌的基础工作。
  (二)质量第一的原则。名牌产品的基础是质量。企业要将产品质量摆在第一位,建立生产、营销、售后服务一体化的质量管理及保障体系,依托先进的标准和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在更高的质量层次上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竞争力和信誉度,不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
  (三)市场导向的原则。实施名牌战略必须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制订名牌产品发展规划,把市场定位、市场巩固、市场开拓等营销战略和名牌战略结合起来,认真组织落实。
  (四)科技领先的原则。名牌产品的核心是先进技术。企业要立足长远发展,不断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运用高新技术改造生产工艺和产品内在质量,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依靠技术创新开发和促进名牌发展。
  (五)科学评价原则。名牌产品的评价认定要本着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产品质量为基础,以市场占有率、用户满意度、企业生产规模、主要经济指标为主要依据,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评价认定,使名牌产品具有权威性和良好的市场表现。
  三、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突出抓好对全州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出口创汇产品,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十一五”期间,争创“中国名牌”产品2个至5个,争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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