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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关于成立梧州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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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发文字号】
梧政发[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5-08
【实施日期】
2006-05-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梧
州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关于成立梧州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发[2006]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梧州市与国家开发银行的沟通与联系,促进双方更好合作,经梧州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共同研究,决定成立梧州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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