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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委办公室、兴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兴山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兴办发[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5-09
【实施日期】 2006-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兴山县委办公室、兴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兴山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关文件精神,科学谋划全县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问题和工作措施,切实把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决定,从 5月份开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启动《兴山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编制工作。现将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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