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改扩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2005年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及《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若干意见》(郑发(2005)41号)精神,确保城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改扩建工作顺利启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目前城区范围尚有158个社区居委会的综合服务用房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其中,金水区53个、二七区36个、中原区36个、管城回族区31个、郑州高新区2个(名单附后)。将其纳入首批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改扩建工作之中,2006年12月底前达标。 二、奖补办法 市财政资金重点支持113个社区扩建工程。其中,50平方米以下29个,50-100平方米35个,100-150平方米49个。凡在2006年12月底前经逐个验收,面积达到400平方米,工程质量合格,市财政对每个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奖补5万元。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奖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