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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金政发〔2006〕82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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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09
【实施日期】
2006-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金政发〔2006〕82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五月九日
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的规划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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