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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金政发〔2006〕82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09
【实施日期】 2006-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金政发〔2006〕82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 《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五月九日
 
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的规划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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