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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沁政办〔2006〕28号
【发布日期】 2006-05-09
【实施日期】 2006-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
沁政办〔2006〕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收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根据我市南水北调工程资金筹备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收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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