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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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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发〔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5-09
【实施日期】 2006-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潍坊市“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六年五月九日


潍坊市“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也是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阶段。根据市政府关于编制“十一五”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科技进步现状,提出我市“十一五”期间科技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发展领域和主要政策措施。
  一、“十五”期间科技发展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全面实施“科教兴潍”战略,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实现了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基本完成了“十五”科技发展的预期目标。
  (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270家,其中国家火炬计划重点企业13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49家。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由40亿元增加到420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5.88%。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迅速,2005年完成技工贸总收入492亿元,同比增长3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3%,已初步搭建起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及医药、新材料四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发展框架。
  (二)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研发投入总量稳定增长。“十五”期间,全市研发经费(R&D)支出额度以年平均15%的速度增长,2005年达到16.8亿元,占GDP的比重从0.4%提高到1.2%。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全市企业研发中心发展到430多处,拥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处,每年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1000多项。以“产学研”为重点的科技合作平台初步形成,建立了与中科院、工程院长期性的合作关系,建立产学研基地35处。
  (三)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十五”以来,全市先后配套实施科研攻关、火炬、星火、成果推广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260项,其中列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569项,攻克了一批我市经济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全市先后取得重要科技成果647项,有372项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其中2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96项获省科技进步奖。获得专利授权3842项。
  (四)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健康发展。建设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民营科技促进会、技术市场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等400多家科技中介机构,每年为社会提供成果、技术、人才等信息一万多条,中介科技成果500多项,实现技术交易额5亿元。
  (五)民营科技企业快速壮大。全市现有民营科技企业1526家,民营科技企业从业人员14万人,资产总额320多亿元,技工贸总收入250亿元,利税总额36亿元。其中技工贸总收入过千万元的122家,过亿元的31家。
  (六)科技队伍不断壮大、人员素质提高。全市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居全省前列,2005年末从事科技活动人员达到1.63万人,比2000年增长16.2%,其中研究与实验发展活动人员0.37万人,同比增长23.1%,占从事科技活动人员的22.5%,比2000年提高3.3个百分点。科技活动人员中,科学家和工程师8735人,比2000年增加了4000人,科学家和工程师占全部科技活动人员的比例达到53.6%,比2000年提高16.2个百分点。
  “十五”期间,全市科技工作的总体水平虽然有了很大提高,但与先进市地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科技工作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科技与经济有机紧密结合的新型运行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科技新成果转化率及其规模效益仍然较低;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科技水平还不高,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储备不足;全社会科技投入不足,企业尚未成为技术投入和创新的主体,制约了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科技对外开放的力度还不够等等。所有这些问题,依然制约着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必须在“十一五”期间认真加以解决,以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对科技进步的新要求。
  二、“十一五”科技发展的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市的科技工作要按照“强化自主创新、完善支撑体系、加强对外合作、实现重点跨越”的总体思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潍”战略。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中心,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首要任务,以实现优势领域的技术突破和重点领域的技术跨越为重点,努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完善科技运行机制,培植科技资源,加速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形成经济、科技、社会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正确处理长远与近期、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统筹各方面力量,集中抓一批带动性强、关联度大、作用突出的关键共性技术、储备性技术的研发。
  ——坚持以高新技术产业化为主线的原则。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技术结构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有重点地发展高新技术,培育新兴产业;着重加强区域支柱产业的科技进步,大力推广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动经济增长方式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
  ——坚持市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逐步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进一步培育和繁荣技术市场,大力推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科技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市场管理的法制化。实行产学研结合,推进不同科研主体间的交叉、融合,提高科技活动的效率和效益。
  ——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的原则。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放在科技工作的中心位置,大力加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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