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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06〕027号
【发布日期】 2006-05-09
【实施日期】 2006-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6〕0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市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九日

关于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确保公路完好畅通,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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