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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道路命名的通告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通[2006]42
【发布日期】 2006-05-09
【实施日期】 2006-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道路命名的通告
 
 
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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