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天水市地震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九日 天水市地震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地震应急工作,使我市处置地震灾害事件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和《天水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地震灾害临震预报发布以后或发生较大地震灾害时,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并接受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 (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市长 副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天水军分区司令员 市政府秘书长 分管副秘书长 市地震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由天水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地震局、天水市电信分公司、天水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天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震监测预报处、宣传报道处、治安保卫处、医疗救护防疫处、交通运输处、通讯联络处、供水保障处、供电保障处、生活物资供应处、抢险救灾处、恢复建设处。 市政府各部门按照本预案承担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外,还应负责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设立本部门地震应急办事机构。 人员疏散工作由县区政府负责。各县区应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人口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向国务院和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确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 2、宣布临震应急或震后应急期的起止时间。 3、统一领导全市抗震救灾工作。 4、根据地震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5、及时掌握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国务院和省政府实施紧急救援。 (三)指挥部办公室和各专业处组成及主要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地震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建设局副局长、市民政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政府大厅会议室。 ①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及时传达贯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③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和快速评估,及时了解灾区救灾进展情况。 ④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⑤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工作,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地震监测预报处组成及主要职责: 地震监测预报处处长由市地震局副局长担任,副处长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市统计局局长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地震局。 ①密切监视地震活动情况及变化趋势,及时收集和分析宏、微观异常数据;负责震情会商和提出地震趋势意见与应急工作建议。 ②发生地震灾害后,应尽快确定地震三要素,及时了解灾区灾情,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③负责现场余震监测工作。 ④负责地震现场调查和灾情速报工作。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要迅速启动地震灾害速报网,组织灾区灾害调查并及时报指挥部。 ⑤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做好震情趋势判定和地震灾害评估工作。 3、宣传报道处组成及主要职责: 宣传报道处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市人事局局长、天水日报社总编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