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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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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农厅字〔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5-10
【实施日期】 2006-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琼农厅字〔2006〕15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热作中心,农垦各国营农场:

  为了规范橡胶树良种苗木推广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橡胶树优良品种的推广与应用,实现品种与环境类型的对口使用,逐步提高植胶类型区的良种覆盖率,促进产业升级。根据农业部《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农垦发[2006]2号)第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海南地方民营橡胶和海南农垦实际,特制定《海南省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好管好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资金项目工作。

 

二○○六年五月十日

 

海南省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橡胶树良种苗木推广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部《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农垦发[2006]2号)第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海南地方民营橡胶和海南农垦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以天然橡胶补贴项目为手段,加快我省橡胶树优良品种的推广与应用,实现品种与环境类型的对口使用,逐步提高植胶区的良种覆盖率,促进产业升级。

  第三条 天然橡胶树良种苗木推广补贴专项资金应遵循专款专用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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