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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06年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06〕85号
【发布日期】 2006-05-10
【实施日期】 2006-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06年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6〕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2006年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十日

 
绍兴市2006年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
  
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确保今年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2006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八八战略”为指导,以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为主题,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项考核”的原则,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总量与增量相结合以增量为主、重点与一般相结合以重点为主的考评办法,不断完善争先创优的竞争机制,积极整合农业资源,全面提升农业竞争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和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考核内容与分值设置
  考核内容分十部分。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基本分17分
  1、地方财政对农业(包括水利、林业和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比上年增长20%以上(1分)。
  2、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和救灾种子及基金达到下达指标(2分);全年累计抛荒面积不超过耕地面积的1.5%(1分),新建标准农田达到规定指标(1分),详见附表1。
  3、当年争取省级以上农业(包括林业、水利)项目无偿资金2000万元以上(1分)。
  4、落实动植物防疫责任制,无重大疫情发生(2分);大力发展畜禽生态养殖,新建畜牧生态小区1个以上(1分)。规模化养殖场排泄物治理达到考核目标(1分),详见附表1。
  5、新建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达标(1分),详见附表1。新增省级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1个加0.1分。
  6、完成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及推广目标任务(1分),详见附表2。
  7、全面开展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完成科技示范户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目标任务(2分),详见附表2。
  8、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农业信箱覆盖所有行政村、注册用户数达到考核目标(2分),详见附表2。
  9、完成自动气象站加密建设和三分之二乡镇(街道)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建设(1分)。
  (二)外向型农业建设,基本分14分
  1、有农业招商引资、出口创汇、农业外拓等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奖励政策(1分)。
  2、新增外拓基地面积5万亩以上(2分)。外拓面积台帐清楚,数据详实(1分)。
  3、农业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当年实际到位资金达到考核目标(3分),实际到位资金超过争取目标后每超过100万美元加1分,详见附表3。
  4、农产品自营出口额比上年增长15%以上(2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0.5分。
  5、新增自营出口创汇500万美元以上企业2家(2分);自营出口创汇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每增加1家加1分,2000万美元以上的每增加1家加2分。
  6、认真组织参加省、市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成绩显著(1分),到市外开展农产品展销活动5次以上(1分),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农产品(食品)展示展销活动2家(次)以上(1分)。
  (三)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基本分8分
  1、新增规模在1亿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家以上(1分),新增年销售超3亿元企业1家以上(1分)。
  年销售超5亿元企业每增加1家加1分,超8亿元的企业每增加1家加2分,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每增加1家加0.5分,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每增加1家加2分。
  2、龙头企业以合同(订单)方式、参股方式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发展,并达到考核指标的(1分),见附表4。
  3、新办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达标(2分),详见附表4。
  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增加1家加1分,国家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增加1家加2分。
  4、无公害茶厂改造任务达标(1分),见附表4。
  5、休闲观光农业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新建园区达到考核指标(1分),详见附表4。每新增1家AA级休闲农业观光园加1分。
  6、鼓励农业企业和单位创名牌,创著名、驰名商标,新创市级农业名牌产品(含著名商标)2个以上(1分),新创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每个加0.5分,新创国家级名牌产品或著名或驰名商标每个加1分。
  (四)绿色农业建设,基本分10分
  1、有明确发展目标及绿色农业优惠扶持政策(1分)。
  2、制订本地区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模式图)6种以上并积极组织实施(1分),有县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4个以上(1分)。
  3、健全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制度,经抽检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自有基地生产档案记录达到95%以上(1分);制订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对蔬菜、茶叶、水产、生猪等重点农产品实施例行监测并建立发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4次以上(1分)。
  4、省、市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每次合格率均在95%以上(2分),合格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直至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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