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德安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五月十日 德安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九江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现象,逐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实施原则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 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的预防措施。 二是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 三是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