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减负治乱工作的意见 洛政〔2006〕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制度的通知》(洛发(2005)1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进企业减负治乱工作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一系列规定,企业减负治乱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目前我市企业经营环境仍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四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现象屡禁不止;个别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有法不依,随意执法,甚至以权谋私;一些企业周边环境较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