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枣政发〔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5-10
【实施日期】 2006-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现就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三项制度,完善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维护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