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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宿迁邮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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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宿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宿政办发〔2006〕72号
【发布日期】 2006-05-10
【实施日期】 2006-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宿迁邮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意见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6〕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邮政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五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邮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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