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齐政发【2006】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农村五保对象是社会中最特殊、最困难的弱势群体,乡镇敬老院是实现农村五保供养的主渠道,其建设水平直接影响着农村五保供养的整体水平。新《农村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规定农村五保供养由集体内部互助共济变为政府提供救助为主。为全面实现省委、省政府2007年全省基本实现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目标,进一步加快全县乡镇敬老院建设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乡镇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集中供养率为重点,坚持多渠道筹资、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工作思路,对全县乡镇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或新建。2006年底,全县乡镇敬老院床位数达到五保对象总数的70%以上,实际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2007年集中供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