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林业局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洛阳市林业局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建设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洛阳市林业局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建设意见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稳步推进青山工程建设,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绿色洛阳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荒山绿化、通道绿化、村镇绿化、农田林网等生态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林业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抗灾、净化和美化环境的作用,全面构建“点、线、面、网”相结合的绿色生态体系,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打造“中西部最佳人居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08年全市宜林荒山基本绿化,森林覆盖率达到32%以上,环境质量稳定。主要任务是: 1.实施荒山荒地绿化50万亩,封山育林50万亩; 2.在现有通道绿化的基础上建成1000公里绿色景观大道; 3.在现有村庄绿化的基础上建设1000个村庄绿化示范村; 4.新建2万亩城市生态防护林带; 5.新建和完善100万亩城镇生态防护林; 6.新建和完善100万亩农村农田林网; 7.积极推进城中村、企业和社区搞好绿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