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川岛试验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海宴华侨农场,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台山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日
台山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
近年来,我市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台山市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年度工作计划(2004年7月—2005年6月)》、《台山市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年度工作方案》以及《台山市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疫情监测,积极推行行为干预措施,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等政策,深入开展全省首家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试点工作,逐步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初步遏制了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为巩固成效,进一步推动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13号)精神以及上级有关艾滋病遏制与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特制定《台山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减少艾滋病对艾滚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到2010年,把我市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3000人以内。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到200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健全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独立的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科室,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在全市至少建立2—3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免费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 2.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8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65%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汽车站、港口码头、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船)室6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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