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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抗旱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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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政农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5-10
【实施日期】 2006-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抗旱工作的意见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自去年12月至今,全市平均降水8.1毫米,较常年偏少7成以上,是近35年来最少的一年。尤其是今年4月中旬以来,受大风、扬沙等天气影响,春白地土壤墒情普遍较差。近期市农业、气象、水务等部门对全市旱情的状况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我市旱情严峻,特别是山区、半山区更为严重。房山区、密云县等地0-10厘米土壤含水量普遍不足6%。延庆县部分春白地干土层超过了20厘米,井庄镇、永宁镇春白地测墒为4%-8%,达到极度干旱值。平谷区近年发展的2万余亩果园人工种草,90%以上已经干枯或旱死。通过区县调查汇总,当前全市因干旱不能正常播种的面积达100万亩左右,涉及的主要春播作物为春玉米和杂粮,其中:延庆县22万亩,密云县20万亩,怀柔区10万亩,房山区14万亩,昌平区7万亩。据气象部门分析,5月份全市降水仍偏少,加上气温升高,土壤失墒会更快,全市旱情可能进一步加剧。针对这种情况,请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认真对待旱情,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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