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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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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10
【实施日期】
2006-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五月十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黄办发[2006]9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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