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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郊区农民教育培训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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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教职成〔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5-10
【实施日期】 2006-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郊区农民教育培训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为了更好地推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市教委决定2006年继续开展郊区农民教育培训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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