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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在信息化工作中统一使用组织机构数字证书作为单位网上身份标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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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办字〔2006〕148号
【发布日期】 2006-05-10
【实施日期】 2006-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在信息化工作中统一使用组织机构数字证书作为单位网上身份标识意见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6〕148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信息化工作中统一使用组织机构数字证书作为单位网上身份标识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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