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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太原市煤(焦)炭发运站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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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5-11
【实施日期】
2006-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太原市煤(焦)炭发运站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6〕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环保局关于《太原市煤(焦)炭发运站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太原市煤(焦)炭发运站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扬尘污染是造成我市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煤(焦)炭发运站是扬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根据市政府关于改善环境质量,对市区煤(焦)炭发运站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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