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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太原市煤(焦)炭发运站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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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5-11
【实施日期】 2006-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太原市煤(焦)炭发运站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6〕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环保局关于《太原市煤(焦)炭发运站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太原市煤(焦)炭发运站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扬尘污染是造成我市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煤(焦)炭发运站是扬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根据市政府关于改善环境质量,对市区煤(焦)炭发运站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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