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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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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发〔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5-11
【实施日期】 2006-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意见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06〕9号
 
 
泸县、叙永县、古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  古叙矿区是四川省尚未规模开发的大型优质无烟煤矿区,已纳入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依据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按照循环经济理念,综合开发利用煤炭及与煤共伴生资源,实现上下游产业联营和集聚,提高煤炭生产和供应能力,是构建我市四川电力供应基地和煤化工基地的重要保障,对于推进煤电路化港综合开发战略的实施,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全市尤其是古叙两个贫困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现就贯彻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国家规划的矿区范围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设立第二批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的公告》(2006年第1号)将古叙矿区划入第二批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批复》批准纳入基地规划的矿区范围由以下拐点坐标构成:
  105°13′18″,28°00′19″;105°17′13″,27°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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