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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人民政府印发紫金县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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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紫府[2006]40号
【发布日期】 2006-05-11
【实施日期】 2006-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紫金县人民政府印发紫金县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办法的通知
紫府[2006]4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 现将《紫金县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紫金县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紫金县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 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下简称重大动物疫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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