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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阳光收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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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办发〔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5-11
【实施日期】
2006-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阳光收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6〕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阳光收费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五月十一日
牡丹江市阳光收费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高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透明度,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创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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