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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临时机构财物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浦政办发〔2006〕53号
【发布日期】 2006-05-11
【实施日期】 2006-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临时机构财物管理的通知
浦政办发〔2006〕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  为了进一步加强临时机构的财务管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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