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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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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宿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宿政办发〔2006〕77号
【发布日期】 2006-05-11
【实施日期】 2006-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6〕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食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工作重点:以粮、油、蔬菜、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保健食品、白酒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乡村小型超市、小型加工企业、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乡村食品代销点等为重点监管对象,突出抓好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工作目标: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执法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
  预期目标:
  (一)全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2个百分点,蔬菜基地平均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全市畜产品中“瘦肉精”不得检出;
  (三)新增有机食品5个,绿色食品15个,无公害农产品20个,其中无公害水产品2个,无公害种植业、畜牧业产品18个;
  (四)加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全市获证企业提交年度报告率80%以上;
  (五)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力度,各县区每月巡查不少于5家;
  (六)大中型市场、连锁超市的食品进货索票、索证率90%以上;
  (七)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95%;
  (八)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率95%以上,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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