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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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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06〕34号
【发布日期】 2006-05-11
【实施日期】 2006-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奋力崛起,省政府决定在省直机关全面推行办文办事限时、首问负责和责任追究等三项制度。现作如下通知:
  一、办文办事限时制
  (一)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文、办事,均实行限时制度,具体时限要求,由各单位按提高效能的原则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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