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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十一五”质量兴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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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5-11
【实施日期】 2006-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十一五”质量兴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延边州“十一五”质量兴州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州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延边州“十一五”质量兴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推进以质取胜战略,促进全州经济快速和谐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质量和增加效益为出发点,以标准化、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为支撑,探索和建立科学的质量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和推进质量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全州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兴州”活动,力争到2010年列入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地区行列。国家和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85%左右,质量损失率控制在0.15%以内,工业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建设国家和省级农业、牧业和特产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至15个,使水稻、专用玉米、杂粮、出口农产品、人参、烟叶标准化生产面积达35万亩至40万亩,主要农产品、畜产品、特产品的质量达到有机、“绿色”和无公害标准。

  三、活动形式

  (一)开展质量兴县(市)活动。

  按照政府组织、规划先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强化县(市)人民政府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制订质量振兴规划,重点抓好延吉市、敦化市、珲春市的质量兴县(市)活动。

  1.发挥中心城市产业基础相对较好、技术设备相对先进、品牌相对集中的优势,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编制区域品牌发展规划,大力振兴传统知名品牌,优先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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