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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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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东政发〔2006〕80号
【发布日期】 2006-05-12
【实施日期】 2006-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场,县各委、办、局(公司)、行、社,县直各单位,温泉度假区,东海开发区: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县建筑产业,增强我县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提升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和建筑企业的整体形象,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精神,结合我县建筑业和建筑市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劳务企业为突破口,加快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调整建筑队伍组织机构,提高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进一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健全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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