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管委会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市科技园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工作条例(试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长培训“十一五”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宁波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十一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予以反馈。同时,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适合本地中小学教育改革发展和校长队伍建设的培训计划,使我市的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取得更大的成就。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宁波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十一五”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工作条例(试行)》和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等要求以及国家、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中小学校长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宁波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十一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教育政策法规为依据,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前实现我市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加强中小学校长的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训理念、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培训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努力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视野开阔、善于管理的中小学校长队伍。 二、培训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全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要统一部署,按照市、县分工,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达到总体目标明,分段任务清,具体措施实,培训效果佳的目的。各县(市)、区要在全面推进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别、层次、岗位的中小学校长的不同情况和需求,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长的实际,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实施分类指导,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培训工作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注重实效。既要注重学校教育管理前沿理论的指导和引领,又要关注受训者学校管理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升。特别是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理论学习、经验提炼、问题研讨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提高校长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学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3.培训与使用相结合 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的要求,要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的培训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制度和在职定期培训的制度。坚持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新提拔的校长必须持有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现职校长必须参加提高培训。要把中小学校长参加培训、学习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情况,作为选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以保障培训与使用相统一。 4.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在“八五”、“九五”和“十五”期间,我市的中小学校长培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富有创新意义的培训模式。“十一五”要在此基础上,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发扬光大,同时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继承,不断开创干训工作新局面,使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5.城市与农村相结合 为积极推进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均衡化发展,根据我市中小学校长队伍实际状况,对城市和城镇中小学校长要加强教育理论转化为实践能力的培训,对农村中小学校长要加强教育信息及管理理论水平和能力提高的培训。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培训政策、培训资源(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等方面向农村中小学校长倾斜。 三、培训工作的目标与要求 “十一五”期间,我市校长培训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实践先进教育思想,勇于开拓创新、德才兼备,长于设计、规划和构建学校发展,善于组织实施素质教育,能灵活运用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的高素质、研究型、创新型的中小学校长队伍。培养造就150名市级中小学骨干校长,60名中小学市名校长,争取有一批校长成为省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教育管理专家。 培训工作的要求是: 1.健全组织,加强力量。教育行政部门配备专人负责干训工作,落实培训管理;校长培训机构要设立专门干训职能部门,配好专职人员,具体实施校长培训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要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反馈、有总结,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