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县政府《东至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东政办(2005)58号)精神, 4月6日至13日,县政府集中开展了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检查工作。从检查情况看,全县大部分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良好,但局部地区存在无证或持过期采矿许可证开采、越界开采、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等现象。为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