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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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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12
【实施日期】 2006-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促进和谐成都建设,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立足于成都实际,认真落实“管理比建设更重要”的城市管理理念,运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用现代化科技管理手段替代传统管理方式,革新城市管理模式,逐步建立起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监督机制和处置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数字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的目标。

  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基本模式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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