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北京市“我心中的奥运”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教高〔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5-12
【实施日期】 2006-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北京市“我心中的奥运”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在高校中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使奥运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同时提高高校学生的英语水平,满足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需要,为举办北京奥运营造相应的语言环境,市教委决定举办北京市“我心中的奥运”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比赛由清华大学和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承办,北京市民讲外语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支持举办,分为初赛、半决赛和决赛。具体安排见北京市“我心中的奥运”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章程(附件1)。
  各校在5月26日前将本通知回执报送组委会秘书处,届时组委会将选取部分高校进行巡视。
  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点:宣武区白广路18号西楼1层
  联系人:杜瑞芝
  联系电话:83558477传真:83552061
  电子信箱:53678350@sina.com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00六年五月十二日


  附件1:北京市“我心中的奥运”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章程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开展北京市“我心中的奥运”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目的是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推进高校外语教学改革,展现北京大学生的风采,使更多的人了解奥运,关心奥运,参加奥运活动,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走向世界。
 第二条北京市“我心中的奥运”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清华大学与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承办、北京市民讲外语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支持举办。
 第三条北京市“我心中的奥运”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是北京市民讲外语迎奥运系列活动之一。
 第二章组织领导
 第四条为保证大赛顺利开展,组建大赛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
 第五条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部分高校的有关负责人组成。组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若干名。
 第六条大赛组委会设有秘书处来主持日常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和若干成员组成。
 第七条大赛组委会的职责如下:
 1.审议、修改大赛章程;
 2.协商议决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3.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 4.审议通报获奖名单;
 5.审议秘书处提交的财务报告;
 6.初赛阶段到有关高校进行巡视
 7.议决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