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北京市“我心中的奥运”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在高校中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使奥运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同时提高高校学生的英语水平,满足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需要,为举办北京奥运营造相应的语言环境,市教委决定举办北京市“我心中的奥运”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比赛由清华大学和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承办,北京市民讲外语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支持举办,分为初赛、半决赛和决赛。具体安排见北京市“我心中的奥运”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章程(附件1)。 各校在5月26日前将本通知回执报送组委会秘书处,届时组委会将选取部分高校进行巡视。 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点:宣武区白广路18号西楼1层 联系人:杜瑞芝 联系电话:83558477传真:83552061 电子信箱:53678350@sina.com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00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北京市“我心中的奥运”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展北京市“我心中的奥运”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目的是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推进高校外语教学改革,展现北京大学生的风采,使更多的人了解奥运,关心奥运,参加奥运活动,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走向世界。 第二条北京市“我心中的奥运”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清华大学与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承办、北京市民讲外语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支持举办。 第三条北京市“我心中的奥运”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是北京市民讲外语迎奥运系列活动之一。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为保证大赛顺利开展,组建大赛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 第五条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部分高校的有关负责人组成。组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若干名。 第六条大赛组委会设有秘书处来主持日常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和若干成员组成。 第七条大赛组委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大赛章程; 2.协商议决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4.审议通报获奖名单; 5.审议秘书处提交的财务报告; 6.初赛阶段到有关高校进行巡视 7.议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