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郯城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郯政发〔2006〕29号 郯城镇、马头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城区各有关单位: 《郯城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郯城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县城市管理部门主管县城规划区内绿化管理工作。建设、林业、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绿化主管部门搞好绿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