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现将《镇江市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镇江市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以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内容,创新形式,完善制度,加强督查,努力形成更为完善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配套制度和监督保障体系,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一、明确工作任务,确立工作目标 1.市级行政机关目标。全力推进信息化,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制定本级机关政务公开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强化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和指导。 2.辖市、区任务。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各乡镇把政务公开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做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相关资金的公开,推行为民服务全程办理代理制等便民服务措施,巩固和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村委会继续搞好村务公开,有条件的逐步实现公开信息化。 3.公用事业单位和厂矿企业工作。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深入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在为民、便民、利民上取得更大的成效;厂矿企业全面推行厂务公开。 4.坚持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的整体性和全面性,提升党务与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