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档案局关于2006年度全市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
并档字[2006]18号
各县(市)区依法治市办、政府法制办、档案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档案法规,有效解决制约我市档案工作健康开展、加快发展的关键问题,全面提高各级档案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在建设创新型城市,扩大对外开放,优化政务环境,构建和谐太原,实现中部率先崛起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做好迎接山西省人大今年6月份将对我市进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直接参与和监督指导下,市档案局、市依法治市办、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市部分县(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农村贯彻落实档案法规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的检查既是对全市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太原市档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例”)情况的执法检查,也是为迎接省人大检查进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各部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依法治市办、政府法制办、档案局组成联合检查组, 4月26日至4月28日,对39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给30个单位下发了执法检查建议书,提出改进工作建议80余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实行联合检查,具有权威性。此次检查是在各单位进行自查的基础上,由市依法治市办、政府法制办、档案局联合行文,共同组织,并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和市政协法制委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确保了执法的力度和程序的合法,具有较强的权威性。(二)严格按照标准,具有操作性。这次检查是严格按照《太原市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进行的,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完全按照省档案局关于各地市开展自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并进行了细化,实行了量化考核,便于各单位对照标准展开自查,也便于检查组进行考核和发现问题。(三)采用法定形式,具有规范性。今年的检查我们主要采取了两种法定形式:一是进行实地检查,主要程序是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抽检案卷、现场交流和反馈意见。二是检查书面报告。主要程序是开展电话调查, 查阅书面报告、 统计基础数据、 提出改进建议。 这两种形式及其程序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了执法检查的规范、有序。(四)选择重点单位,具有代表性。这次抽查的重点是省政府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和涉农部门档案的规范管理情况,并为迎接省人大检查做好前期准备。按此要求,我们对8个综合档案馆、20个机关、6个企事业单位、2个乡镇和3个行政村共39个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其中,涉农部门33个,占检查单位的85%,具有较强的针对性。